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7-24
公告编号:CETC‑HW‑2026‑1026‑ZB 公告日期:2026年7月24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货商:北京大盛森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BU4GPY7K
供货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16层1单元1617
签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单一标段,主要包含智能感知硬件设备供货、软件平台部署、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调试、现场实施、技术培训、质保运维等全部配套服务,含税总金额 168.76万元。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不含税金额 (元) | 税额 (元) | 含税总额 (元) |
1 | 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项目 | 1 项 | 1687600.00 | 1493451.33 | 194148.67 | 1687600.00 |
合计 | — | 1 项 | 1687600.00 | 1493451.33 | 194148.67 | 1687600.00 |
二、采购内容与明细
合同含税总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
三、中标结果汇总
采购标的 | 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 | 含税单价 | 1687600.00 元 / 项 |
合计数量 | 1 项 | 不含税总额 | 1493451.33 元 |
合计税额(13%) | 194148.67 元 | 合同含税总额 | 1687600.00 元 |
交货地点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科研园区现场 | 发票类型 |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四、主要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软件系统功能满足科研园区智能感知业务需求,软硬件兼容稳定,无功能缺陷,设备原厂质保资料齐全。
2.交货及实施地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科研园区现场。
3.交货认定:全部设备到货、软件部署完成,系统联调完毕,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视为交货及建设完成;到货、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装卸、施工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货商承担。
4.验收计量: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开展到货检验、功能测试、整体竣工验收;设备型号规格、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供货商须无条件更换。
5.货款支付:采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6.发票交付:中标供货商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全额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7.质保服务:整体项目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6 个月,质保期内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故障上门处置、版本升级等配套服务。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完成供货及建设实施: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2.设备、软件质量及功能不符合约定: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供货商须限期完成更换整改,并向采购人支付对应不合格部分金额 20% 的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另行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采购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1‰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签约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中标供货商执贰份,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公告各项金额数据已经复核,分项之和与合计保持一致。
4.公示期:2025 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质疑材料。
特此公告。
采购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商:北京大盛森晟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