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7-24



公告编号:CETC‑HW‑2026‑1026‑ZB          公告日期:202672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货商:北京大盛森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BU4GPY7K
供货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16层1单元1617
签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单一标段,主要包含智能感知硬件设备供货、软件平台部署、软硬件一体化集成调试、现场实施、技术培训、质保运维等全部配套服务,含税总金额 168.76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含税单价 (元)

不含税金额 (元)

税额 (元)

含税总额 (元)

1

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项目

1 项

1687600.00

1493451.33

194148.67

1687600.00

合计

1 项

1687600.00

1493451.33

194148.67

1687600.00

二、采购内容与明细

合同含税总金额(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

三、中标结果汇总

采购标的

科研园区智能感知硬件采购及软硬件一体化配套建设

含税单价

1687600.00 元 / 项

合计数量

1 项

不含税总额

1493451.33 元

合计税额(13%)

194148.67 元

合同含税总额

1687600.00 元

交货地点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科研园区现场

发票类型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主要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所有硬件设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软件系统功能满足科研园区智能感知业务需求,软硬件兼容稳定,无功能缺陷,设备原厂质保资料齐全。

2.交货及实施地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科研园区现场。

3.交货认定:全部设备到货、软件部署完成,系统联调完毕,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视为交货及建设完成;到货、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装卸、施工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货商承担。

4.验收计量: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开展到货检验、功能测试、整体竣工验收;设备型号规格、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供货商须无条件更换。

5.货款支付:采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6.发票交付:中标供货商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全额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7.质保服务:整体项目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6 个月,质保期内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故障上门处置、版本升级等配套服务。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完成供货及建设实施: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2.设备、软件质量及功能不符合约定: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供货商须限期完成更换整改,并向采购人支付对应不合格部分金额 20% 的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另行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采购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1‰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签约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中标供货商执贰份,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公告各项金额数据已经复核,分项之和与合计保持一致。

4.公示期:2025 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质疑材料。

 

特此公告。

采购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商:北京大盛森晟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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