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保护人工造林治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5



根据西乌沁旗林草局(以下简称 甲方)就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保护人工造林治理项目(项目编号:XWQ-LC-2023-0925)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奈曼旗瑞旭林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C7AXMD6M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171****0509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海拉苏嘎查东侧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涵盖锡林郭勒盟区域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核心工作,主要包含人工造林、草种种植、生态恢复治理、区域土地整治四大核心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人工造林作业

针对项目区域退化草原、空闲林地、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开展规模化人工造林作业,优选适配内蒙古草原气候、抗旱耐寒的乡土乔木、灌木树种,完成苗木采购、运输、整地挖坑、苗木栽植、扶架固定、覆土保墒、苗木防寒等全套造林工序,严格按照草原生态造林标准施工,保障造林成活率,筑牢区域草原生态防护体系。

(二)草种种植工程

结合项目区域草原退化现状,选用优质耐寒、耐旱、耐风沙的本土多年生草种,开展规模化人工撒播、条播、补播作业,对稀疏草地、裸土地块、退化草场进行全覆盖补植修复,规范完成播前土地处理、草种配比、播种覆土、播后保墒防护等工序,有效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改善地表植被结构。

(三)生态恢复治理

对项目区域受损草原、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块开展系统性生态恢复治理,实施草原围栏防护、植被修复、沙地固沙、边坡治理等生态修复作业,针对性治理草原退化、土地沙化等生态问题,改善区域土壤结构与生态环境,恢复草原原生生态功能,提升区域防风固沙、水土保持能力。

(四)区域土地整治

完成项目全域生态治理土地整治工作,包含施工区域场地平整、荒坡荒地整理、废弃地块清理、造林种草地块改良、边坡修整、渣土清理等全域土地规整作业,优化治理区域土地地貌条件,消除生态治理施工隐患,为人工造林、草种种植及后期植被养护提供良好的土地基础条件。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1012.032 万元(大写:壹仟零壹拾贰万零叁佰贰拾元整)。该金额包含人工造林施工费、苗木采购及栽植费、草种采购及种植费、生态恢复治理费、区域土地整治费、人工劳务费、设备使用费、后期管护费、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其他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分为工程施工周期与后期生态管护周期,整体服务周期为3年。其中工程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工;全域生态养护管护服务期为3年,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间,贵公司需严格按照草原生态治理招标要求及双方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施工及管护工作,保障造林、种草成活率及生态治理成效达标,实现区域草原生态长效修复。

五、其他事项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额尔敦图,

联系电话:186****4340

对接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林草局办公大院。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西乌沁旗林草局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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