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屿硐天奇幻夜招商会项目中标结果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4


项目编号:WLCG‑ZS‑2022‑0314

根据温岭市长屿硐天旅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长屿硐天奇幻夜招商会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福州诠橙传媒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福州诠橙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BXQG2T2Q
项目联系人:林凯
联系电话:1937416512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八一七中路888号金马大厦436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温岭市长屿硐天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人:陈振宇
联系电话:19967255742
监督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硐天路 1 号长屿硐天游客中心 3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商会全案策划执行、线上线下活动落地、新媒体推广、资金使用、项目进度、服务质量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219700 元(大写:贰拾壹万玖仟柒佰元整),服务内容为长屿硐天奇幻夜招商会线上线下全案内容规划、新媒体推广等相关服务,围绕线下招商会落地执行、线上宣传推广两大核心板块开展,结合文旅项目招商场景完成整体策划、执行与宣发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划分如下:
・线下招商会全案内容规划执行:负责长屿硐天奇幻夜招商会整体方案策划、招商物料设计制作、会场布置搭建、嘉宾邀约对接、现场流程管控、会务执行、现场摄像摄影、活动流程导演统筹等工作,保障招商会现场有序开展,完成招商推介、客商对接洽谈等现场环节落地。
・线上全案内容规划:完成招商会配套线上文案脚本、推介 PPT、招商 H5、宣传海报、短视频素材等内容策划制作;梳理招商政策、项目优势,输出完整线上招商传播素材包。
・新媒体推广服务:通过短视频平台、本地生活账号、文旅行业媒体、微信公众号、社群矩阵等渠道开展宣传投放,包含内容发布、达人合作、话题运营、流量推广,扩大长屿硐天奇幻夜项目曝光,为招商会引流,提升项目知名度与客商关注度,完成约定传播指标。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219700 元,该金额包含方案策划费、物料设计制作费、会场搭建布置费、人员服务费、拍摄剪辑费、新媒体内容制作费、渠道推广投放费、税费、差旅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构成符合文旅活动服务采购行业常规标准。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执行,货款按项目节点分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招商会线下活动全部执行完毕,甲方完成初验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60%;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资料归档完毕,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95%;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服务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服务周期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6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周期内完成招商会全案策划、物料制作、线下活动落地、新媒体推广全流程工作,并通过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验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文旅活动相关服务规范。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6 个月,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针对本次招商会产出的策划方案、宣传物料、视频图文素材等,贵公司承担免费微调修改服务;若出现交付素材错误、活动交付资料缺失等非人为服务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服务案例证明、中标通知书回执、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文件,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周雯
联系电话:19083046874
对接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硐天路 1 号长屿硐天游客中心 2 楼采购部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10985 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保证金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组建专项项目服务团队,制定详细执行推进方案,保障项目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实施全过程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活动细节标准、新媒体传播考核指标、物料交付规范、验收考核标准、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项目推进进度、宣传数据报告、活动筹备资料等相关材料,接受全程监督,确保采购过程透明、规范。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温岭市长屿硐天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2022 0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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