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农产品展销基地新鲜菌类、农副食材年度供应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8-18



 

项目编号:GXHZ-JL-2025-0416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甲方”)就全国农产品展销基地新鲜菌类、农副食材年度供应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炉霍县达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炉霍县达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27MAE89Y3P57

项目联系人:杨成

联系电话:13186463297

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新都镇望果大道第五期34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采购监督部

监督联系人:郑晓雨

联系电话:17362682194

监督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供销总社大楼7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食材供应、质量验收、资金使用、配送时效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157.33万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叁仟叁佰元整),项目以新鲜菌类年度供应为核心,同步配套农副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具体如下:

新鲜菌类年度供应(费用约112万元,占比71%):按甲方需求供应松茸、牛肝菌、羊肚菌、鸡油菌、虎掌菌、竹荪、青冈菌/奶浆菌等7大类高原特色菌类,其中鲜品菌类年供应量不低于8吨,干品菌类年供应量不低于2吨。所有菌类需为甘孜及川西高原产地直采,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每批次随货附带农残检测报告、重金属检测报告及产地溯源证明,鲜品采用分级包装、冷链运输,从采摘到甲方展销基地不超过48小时。

农副食材年度供应(费用约28万元):配套供应青稞制品、牦牛肉制品、高原菜籽油等特色农副食材,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满足甲方展销基地日常运营需求。

配套配送及售后服务(费用约17.33万元):提供全年冷链配送服务,保障菌类等食材保鲜送达;建立供应台账,每月报送供应明细;接到质量问题反馈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退换货处理,同步报备监督部门。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本项目包含菌类及农副食材采购费、分拣包装费、冷链运输费、检测费、人工服务费、税费及供应期内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按节点分阶段支付:首批菌类及食材到货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30%,季度供应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70%,年度供应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至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菌类价格实行“基准价±10%浮动机制”,遇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双方按合同约定协商调整。

五、项目实施及质保服务期限

实施工期:本项目总服务期为12个月,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启动通知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按期完成全年菌类及食材供应、配送上线,并通过甲方及监督部门验收。菌类供应需匹配产季规律,旺季(6-10月)日供应量不低于200公斤,保障展销基地持续供货。

质保期限:鲜品菌类质保期为到货后7天,干品菌类质保期为到货后12个月,自每批次食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质量问题退换、供应方案优化,处理情况同步报备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菌类产地证明、相关食材检测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团队人员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李默

联系电话:18640434340

对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供销总社大楼9层902室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缴纳方式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具体缴纳与退还规则在正式合同中明确,相关情况同步报备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约定,组建专项项目团队,制定菌类供应计划,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全程接受监督部门检查。

若贵公司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甲方将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菌类质量标准、验收细则、配送节点、安全管理等,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合同内容报备监督部门,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实施期间,中标单位应定期向甲方及监督部门报送菌类供应进度、质量管控、资金使用等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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