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淠河流域(裕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6-08-15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157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淠河流域(裕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18号

中标金额:壹佰贰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126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六安市淠河流域(裕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对六安市淠河流域(裕安段)进行水质检测、底泥检测、现状调研、并对六安市淠河流域(裕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能源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验收合格。

、评审专家名单:尹华、朱中华、杨丽丽、汤泉红、靖周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7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0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0564-3235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胜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义利康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64-5365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话:0564-53659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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