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2-12
项目编号:HDZH-CG-2025-1212
根据华东智慧产业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甲方")就产业园投资管理服务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中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中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339821297P
项目联系人:刘振宇
联系电话:19374165127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北里29号楼11层1104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华东智慧产业园服务中心纪检督查部
监督联系人:陈绍峰
联系电话:19967255742
监督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启元路 79 号智慧产业园 A 座 1203 室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服务实施过程、服务质量、资金使用、项目进度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投资管理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1137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叁拾柒万元整),服务范围覆盖华东智慧产业园服务中心产业园整体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围绕产业园投融资顾问服务、产业项目研判与招商配套管理、资产运营投资管控三大核心板块开展,严格遵循投资管理行业相关监管规定,结合产业园运营发展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费用划分如下:
• 产业园投融资顾问服务(费用约 482 万元):为产业园提供投融资方案设计、融资渠道对接、投融资风险评估、政策申报配套顾问服务;针对园区基建升级、产业载体扩建项目开展投融资测算,出具专项投融资分析报告,协助甲方对接各类产业资本,保障园区建设项目资金规划合理合规。
• 产业项目研判与招商配套管理(费用约 415 万元):对拟入驻园区产业项目开展尽调研判、投资可行性分析;协助甲方开展优质企业招商筛选,建立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完成入园企业投资效益跟踪评估,定期输出产业投资分析简报,助力园区产业布局优化。
• 资产运营投资管控服务(费用约 240 万元):针对园区自有经营性资产开展投资收益管控,完成资产投资效益复盘、风险预警;协助甲方做好对外合作项目的投资全流程跟踪管理,规范合作项目投后管理工作,完善投资台账,防范投资运营风险;提供投资档案规范化整理归档服务。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1137 万元,该金额包含所有咨询服务费、调研尽调费、方案编制费、专家服务费、资料费、税费、投后跟踪服务费及其他配套服务全部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构成符合投资管理服务采购行业常规标准。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执行,服务费按服务交付验收节点分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 30% 作为预付款;完成第一阶段全部服务成果交付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60%;服务周期过半,阶段性成果经复核无问题,完成中期验收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95%;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服务质保期满无履约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服务周期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24 日历月,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且甲方正式下达服务启动指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周期内完成全部约定投资管理服务工作,交付全部服务成果,并通过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的验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投资管理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服务质保期为 6 个月,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交付的分析报告、方案文件、研判结论承担免费修订、补充完善责任;若出现报告数据疏漏、方案存在明显逻辑缺陷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整改,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业务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中标通知书回执、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文件,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周主管
联系电话:19083046874
对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启元路 79 号智慧产业园 A 座 902 室(华东智慧产业园服务中心采购管理部)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56.85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保证金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投资管理行业相关监管制度、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制定详细项目执行方案,确保服务按期、保质交付,服务实施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服务技术参数、成果交付标准、阶段性交付细则、验收考核标准、售后服务响应机制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项目执行进度、专项分析成果、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确保采购过程透明、规范。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华东智慧产业园服务中心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