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4-09
公示期:2026年04月09日-2026年04月11日
永安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永安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永安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 1 |
山西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82.67405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 2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4.21495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 3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81.504862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来阿萍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2012201330428 |
| 2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高小艳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1612017201820263 |
| 3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卢春发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8183590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2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高超
电话:15934520663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西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934342183
电子邮件:fxxntg@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西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西大街
联系人:王梅生
电话:1310017898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雅禾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德和优郡11号商业楼4层40003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高超
电 话:15934520663
公示期:2026年04月09日-2026年04月11日
永安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永安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永安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 |
| 1 |
山西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82.674058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 2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4.214955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 3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81.504862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6个月(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山西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来阿萍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2012201330428 |
| 2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高小艳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1612017201820263 |
| 3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卢春发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8183590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山西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2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3 |
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高超
电话:15934520663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西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934342183
电子邮件:fxxntg@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西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西大街
联系人:王梅生
电话:1310017898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雅禾福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临汾开发区德和优郡11号商业楼4层40003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高超
电 话:1593452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