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1-21
本招标项目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共计9条,具体情况如下:
①凤举路东段起于凤举路(重大段),止于凤霞路路口。道路总长958米道路标准路幅为26米,双向四车道,因受道路纵坡限制,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
②凤霞路起于环一路路口,止于现状高龙大道,道路总长1035米;道路标准路幅均为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①、②号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次干路。
③环一路起于凤霞路,交后止于凤霞路,道路线形呈环形。道路总长1305米,全线含两座桥梁。
④凤琴路东段起于现状新洲大道,止于金剑路道路总长366米,全线含一座桥梁。
⑤横一路起于环一路,止于风霞路,道路总长433米。
⑥纵一路起于环一路,止于横一路,道路总长379米。
⑦A线起于现状高龙大道,自南向北延伸止于B线,道路总长106米。
⑧B线起于规划金玥路,止于凤霞路,道路总长989米,全线含桥梁一座(上跨新森大道)。
⑨C线起于现状高龙大道, 止于凤举路东段,道路总长460米:③-⑨号项目道路标准路幅均为16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同时完善照明、交通工程、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约37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33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包含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至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暂定监理服务期为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城市道路工程
工程规模:(所提供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道路总长度不低于3.6km或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22000万元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工程)监理业绩;
②道路总长度不低于3.6km或工程造价不少于22000万元的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同时提供一个桥梁工程监理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1-26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1-27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2-1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座11楼 |
| 联系人: | 聂老师 | 联系人: | 殷筱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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