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0kV断路器及隔离刀闸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10-27

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0kV断路器及隔离刀闸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0kV断路器及隔离刀闸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0kV断路器及隔离刀闸改造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ZB-16-04A-2026-D-F-E27749

3.招标范围:

1)  110kV断路器及隔离刀闸改造项目相关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主要包括4台110kV SF6断路器、9组110kV水平开启式隔离开关、3台110kV电压互感器、3台110kV避雷器、2台涌流抑制器、相关设备支架及施工辅助材料等的采购;

2)  110kV断路器及隔离刀闸改造项目相关的设备安装施工:主要包括相关一次设备拆除、旧基础拆除、安装基础土建、一次设备安装、二次设备接线、试验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3)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初设方案。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香雪大街1号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具体以收到广州调度批复后60日内完成。

7.最高限价:494万元。

8.招标方式:企业自愿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规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8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110KV及以上户外断路器或110KV及以上户外高压隔离开关新建或改造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使用单位设备验收证明或者设备运行证明材料,加盖使用单位有效章。

3.9 【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10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 【授权】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采购的断路器及隔离刀闸的代理书面授权证明文件。

3.12其他要求(团队素质)

3.12.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具有不少1个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改造或类似的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2、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2.2其他人员及持证要求:1、现场负责人(如有):要求统筹过不少于1个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改造或类似项目的实施。2、安全员:不少于1名,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施工人员:持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不少于3人、焊工作业证不少于1人、高压电工作业证不少于4人、低压电工作业证不少于1人。

3.13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公司、水电分公司和本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的合格供应商。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4.1 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登记的安排: 

(1)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18日。

(2)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0时0分--2026年11月4日16时00分。

(3)投标登记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②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办理了网上投标登记后,请前往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ywtb.gzggzy.cn/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及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截图。

4.2 投标人登记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登记——③等候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4.3 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登记)。

4.4 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4.4.1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7日0时0分--2026年11月4日16时00分。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在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和②提交了合格的登记申请文件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纸质版文件按需寄出。

4.5 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9时30分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广东能源商务网(网址:https://www.gdydb2b.com/home)和粤采易(https://www.gdycy.com/#/homepage)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编号:ZB-16-04A-2026-D-F-E27749)。

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  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  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627749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1号

项目商务联系人:吉工(13925140827)

项目技术联系人:李工(13642751715)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项目联系人:叶凯晴

电话:13724694161

电子邮箱:gczx_zbyw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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