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井子区景观亮化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1-15

2018年甘井子区景观亮化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8年甘井子区景观亮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18年甘井子区景观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甘发改批【2018】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二标段:迎客路发光护栏;迎客路中间绿化带亮化;虹港路东段、西部通道北段两侧行道树亮化;机场VIP通道;石门山隧道北口;石门山隧道北口外大树灯光小品造型;南山雷达站、甘井子区政府门前广场、中华西路沿线、大连北站南广场亮化。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甘井子区迎客路、迎客广场周边、虹港路、西部通道、机场贵宾通道、西部通道与虹港路交叉路口、西部通道与虹彩路交叉路口、石门山隧道北口、中华西路、大连北站、甘井子区政府等区域节点。   2.2工程规模: 工程:  二标段:迎客路发光护栏;迎客路中间绿化带亮化;虹港路东段、西部通道北段两侧行道树亮化;机场VIP通道;石门山隧道北口;石门山隧道北口外大树灯光小品造型;南山雷达站、甘井子区政府门前广场、中华西路沿线、大连北站南广场亮化。   2.3合同估算价为  1663.30  万元。 2.4招标范围:二标段:迎客路发光护栏;迎客路中间绿化带亮化;虹港路东段、西部通道北段两侧行道树亮化;机场VIP通道;石门山隧道北口;石门山隧道北口外大树灯光小品造型;南山雷达站、甘井子区政府门前广场、中华西路沿线、大连北站南广场亮化。   2.5工期要求:  2018    12    25  日开工至  2019    2     8  日竣工,计划工期  4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4)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缴纳。(5)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15  日至  2018   年  11    2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8   年  11    15  日至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实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地点 具体内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  

邮 编:  116011  

联 系 人:  雷一笑  

电 话:   0411-86867182  

传 真:  0411-86867182  

电子邮件:  hongyu271593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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