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站长发布时间:2026-09-07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http://gg zyjy.wan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6-14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845,750.00元
最高限价:484575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宛城政采公开-2026-14-1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1标段9000009000002宛城政采公开-2026-14-2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2标段269575026957503宛城政采公开-2026-14-3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3标段125000012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宛城区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现行规范标准;
5.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5.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 个标段;
第1标段:资料审核与评价单元划分、质量鉴定、资料汇总及其他服务;
第2标段:踏勘采样;
第3标段:样品检测;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 ”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查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3标段:投标人须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表须覆盖“土壤”产品类别;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确定为中标人。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序号确定其中标标段,其余标段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http://gg zyjy.wancheng.gov.cn/)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 自行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http://gg zyjy.wancheng.gov.cn/)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8。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 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4.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西
电话:0377-6359531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南阳市兴隆路188号
联系人:张明璐
联系方式:15138612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联系人:杨栋
联系方式:17335658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栋
联系方式:17335658855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pdf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自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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