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护理员护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站长发布时间:2026-09-02

项目概况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护理员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81389-XM001

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护理员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共1包:

1)包号:1

2)名称:护理员护工服务

3)数量:普通护理员:预计70人;急重症:预计45人;护工:依病患需求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护理员工作内容:为医院普通病房和重症病房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护理员配置人数根据临床现场实际服务需求动态调整,实行弹性人力调度

护工工作内容:为医院患者提供晨间陪护、日间陪护、晚间陪护及其他陪护等工作。根据北京市政策要求,在我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如有多包,可投一包或多包,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投标。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招标内容及用途:用于医院护理员护工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9-02 至 2026-09-09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投标及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进行解密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

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方式:盛老师,56118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联系方式:蒋旭,010-59893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旭

电 话:  010-59893109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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