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县大气污染防治与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9-11

采购项目编号: YYZB-2018-01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 柏乡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 柏乡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程亮 0319-77260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北园方圆西路创业园2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青云 0319-2388789
采购预算金额:2200000.00
采购用途 :  柏乡县大气污染防治与咨询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 根据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北或企业所在省份)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打印的报告加盖骑缝章并在报告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有效);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8-09-1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2018-09-17
时刻说明: 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 日每天9: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09 09:30
开标时间: 2018-10-09 09:30
开标地点: 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1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0319-23887899
备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北或企业所在省份)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打印的报告加盖骑缝章并在报告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有效);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 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现场核验原件,留存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 备注:(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20.195.3.68/)报名;(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为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访问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60.6.220.86:81/)报名成功的证明材料(网上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7717690
本公告发布媒体: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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