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信息管理发布时间:2026-07-06
项目概况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2026-2027年度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SZB2026010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2026-2027年度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7.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计量单位 | 数量 (单位) | 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创新产品 | 预留 |
1 | 餐饮服务 |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泰星路技术业务用房2026-2027年度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 年 | 1.00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1772400.00元 | 否 | 否 | 100% |
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当供应商报价触发异常低价四种情形时,评审委员会必须启动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5)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购买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至 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方式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6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恒益顺公司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购买款”,例如“HYSZB2026010招标文件购买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号:445006030013000176318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sthys.net)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星路3号
联系方式:霍先生、0754-87266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恒益顺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池路中段珠华工业区3幢东侧附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李小姐,0754-88894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 0754-87266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