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2018年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5-16

旅顺口区20 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旅顺口区20 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旅顺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办理旅顺口区20 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前期工作的函,旅发改函【2018】31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己由大连市旅顺口区交通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旅顺口区20 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旅交发3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市旅顺口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力投资和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40%和60%,招标人为大连市旅顺口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旅顺口区20 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位于旅顺口区境内。黄周线本次路面改造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151.135,路线实际全长2.151公里,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 速30公里/小 (困难路段限速20公里/小 ),桩号K0+0-K0+150段路基宽度11米、路面宽度10米;桩号K0+150-K0+280段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7米;桩号K0+280-K0+580段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米;桩号K0+580-K1+515段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7米。桩号K1+515-K1+605段路基宽度13米,路面宽度12米。桩号K1+605-K1+723段路基宽度10米,路面宽度9米。桩号K1+723-K2+151.135段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7米。钟英线本次路面改造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062.002,路线实际全长4.062公里,三级公路,设计 速30公里/小 (困难路段限速20公里/小 ),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投资概算约95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交通、 保、桥涵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项目计划工期:110日历 (计划开工 间:20 6 12日,计划交工 间:20 9 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
2.4质量目标: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5 全目标:无一般 全生产事故。
2.6投标保证金:19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 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  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相关信息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财务能力
1.投标人在2016度资产负债率不大于0.5,流动比率大于2。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企业业绩
近3年(2015年11日至今,间以交工(竣工)验收间为准,下同)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公路工程施工,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招标项目的50%)业绩。
注: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市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7.投标人应具有“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日,办理须知“信用辽网”(www.lncredit.gov.cn)】;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近3年(2015年1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公路工程施工,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招标项目的50%)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3年(2015年1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新建、改建或维修公路工程施工,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招标项目的50%)施工的项目总工。
注:1.主要人员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所有人员的最近连续6个以上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以上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为工程提供沥混合料的生产单位需在大连市境内,同应具有辽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沥混合料生产资质证书和辽省公路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a. 投标人开标,应将沥拌合站的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其证明材料原件(单独密封,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具备自有沥拌合站的投标人除携带沥拌合站的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其证明材料原件外,还须将和沥拌合站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单独密封,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将上述材料原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则其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b.上述提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c.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须将投标所提供的沥混凝土拌合站相关证书(含协议、租赁合同,如有)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上报招标人备案,备案后方可签订施工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间内上报相关材料,或上报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与投标承诺不一致,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后选人为中标人;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辽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含BBB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5 16日至 2018 年5 22日,每日  9:00 至11:00  13:00  至16:00  间),进行投标报名。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张培 
手机:18701657183
电话:010-86482231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zhangpei@zbytb.com
QQ:32548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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