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6-01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20 |
1 |
20 |
505 |
18个 |
贵阳供电局 |
200 |
30000 |
物业管理 |
| 通用资格: |
|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
| 2 |
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从业人员需在投标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名单及近一年的社保记录;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5 |
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贵阳供电局等实施市场禁入的承包商; |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 7 |
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两个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9 |
投标人须提供在电力系统三年以上物业服务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及用户证明材料) |
| 10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