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关屯乡凌圩村返乡创业标准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8-12



颍上县关屯乡凌圩村返乡创业标准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颍上县关屯乡凌圩村返乡创业标准厂房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颍上县关屯乡凌圩村返乡创业标准厂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837

1.4 招标人 颍上县关屯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颍上县关屯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颍上县关屯乡凌圩村返乡创业标准厂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YS2025GC0020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YS2025GC0020-1-1

2.5 建设地点  颍上县 

2.6 建设规模 新建钢结构厂房一座面积约3000平方米,附属用房,围墙,室外硬化,室外排水等 

2.7 合同估算价:4971808.78

2.8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10 项目类别:  建设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   /    / 日以来(以  / 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 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  日以来(以   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 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不要求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6.2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6.3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 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6.4 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5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 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 3.8.1  

3.8.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8.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3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9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8   11    17  00  分至  2025 9    9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             发布单位:安徽科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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