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6-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应急泊位工程(重新招标)初步设计的批复》盘交字〔20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辽河口西侧,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西二突堤南端。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个应急泊位及其配套设施,码头长度135.0m,陆域部分新建应急设备库、固废仓库、含油污水罐、回收物资暂存场地及其配套设施,陆域面积4.8万m2。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工程是对原工程未完部分进行续建。具体施工内容为:水工码头、工艺安装、电气仪表、电信、消防、暖通、给排水、防腐保温、厂区道路、竖向、场地等图纸剩余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5710日至20251031日,共11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要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a)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b)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c)具有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与投标人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沿海码头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投标人近年内(2022年-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盖章的承诺书)

(9)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年6月9日 17:00 时至2025年 6月 16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1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人: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港口航运科

电话: 0427-2822698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招标人: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427—8808138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雪

电话:024-23391330-803  

电子邮箱:95813828@qq.com

发布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 电话:19078813121 / 024-233913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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