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0-14
招标人:平舆县人民医院
平舆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信息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5-GC-G-029)
一、招标条件
平舆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信息化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平舆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
项目实施主体建筑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建筑为平舆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总建筑面积约为 53000平方米 ,地下1层、地上26层,框架结构。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一标段40个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三标段4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标段编号及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UPS、精密空调、机柜、配电柜、桌面终端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机房装修工程
第三标段:监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缴纳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9.1、投标人所投UPS、精密空调、机柜、配电柜应为同一品牌。
3.9.2、生产商应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9.3、UPS生产厂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需具有河南省内分公司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河南省内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0人以上的售后服务人员的社保证明,能提供7*24小时服务。
3.9.4、投标人需提供2名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售后现场免费服务3年;其中(UPS、精密空调)工程师(1名),桌面终端软件工程师(1名);
3.9.5、投标人需是主要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①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原件);
②精密空调需具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空调机组抗震报告、空调生产许可证-抽样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UPS应具备《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机房机柜应具备《机柜抗震检测报告》、《机柜静力承载能力实验报告》
⑤桌面终端设备厂商需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网络访问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终端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10.1、申请人需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0.2、本项目机房面积约为300平方米,需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制定可行的达到国家B级机房标准技术实施方案。
3.11、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
3.11.2、投标人需提供3名具有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售后现场免费维护3年,且人员要求至少从业5年以上;
3.11.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需具有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1.4、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可行的整体解决方案,辅材数量及施工费用满足工程需要,不再变更追加。
3.11.5、投标人非河南本地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内分公司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1.6、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厂商须知;
①投标产品设备供应商需为省级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品牌。
②为保护甲方原有投资,并且与本次升级改造前品牌相兼容;如所投设备与原有设备不同品牌,需具有兼容性相关检测报告。
③投标人本次所投监控主要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注:监控主要产品包含摄像头、硬盘录像机下同);
④需具有HDCCTV证书、以及所投监控主要产品公安部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3.12、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 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 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投标截止前到帐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标。投标单位在缴 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浩(经理)
手机:13651222870
电话:010-59435180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4147968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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