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污水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7-17

勐海县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污水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勐海县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污水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22181.0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7-17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1-5122509
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备注: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晨
办公电话: 0691-5199335
招标代理机构: 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明
办公电话: 0691-2211118 移动电话: 1808810178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300185001001
标段名称: 勐海县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污水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7-21 23:59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28 09:00
开标地点: 勐海县开标室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224.8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对现状日处理规模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2.现状污水处理规模由1万吨/日扩建为2万吨/日,出水按一级A标,包含18.4公里配套污水管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污水管网最大管径为1500mm。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已具备开工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为便于项目管理,必须以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全称;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资质、财务、信誉、人员和其他要求等方面应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在申请施工任务的单位。 设计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在申请设计任务的单位。 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在申请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且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施工单位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作资格要求,仅用于评审打分。
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资格预审公告.pdf 2023-07-13 17:19:5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单位:西双版纳旭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 电话:18088101789 / 0691-2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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